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执行局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以“关切民生,执行为民”为工作理念和行动指南,密切关注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执行案件,这既是对工作成果的检验,也是努力践行群众路线的务实之举。
张某是一名运输司机,生活拮据,家中有患重病的母亲和即将高考的儿子。在一次运输工作中,老张不小心将同样生活困难的李某撞伤,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等共4万元。因张某生活困难,无法足额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建华区法院负责执行的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没有采取强硬机械的执法手段,而是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使张某可以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赔偿。同时,为了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过逐级请示上报,为申请人申请了司法救助,最终使申请人的诉求也到实现。案件执行完毕后,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感谢我院负责执行的干警,感谢他们用人性化的执行方式解决纠纷,没有让老百姓因诉致贫、因诉返贫。
结案后,办理此案的执行人员深有感悟,他们认为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许多障碍和问题可能仅仅是思路的偏差,只要心中有人民,执法为人民,这种责任和使命感最终会成为力量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也会因此常驻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