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法律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院就是这道防线上的坚强堡垒,而法官就是堡垒中坚定守护这道防线的忠诚战士。正因为如此,一旦遇到矛盾突出,对立尖锐的案件,或是遇到偏执、极端、不理智,甚至无视法律,具有暴力倾向的当事人,我们法官就会首当其冲,直接面对矛盾冲突。稍有不慎,就会遭到语言攻击,甚至遭到身体攻击。因此,我们必须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防止发生意外,受到伤害。
一是认真做好裁判文书。严格地讲,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应当是一篇好的论述文章。要认真校对,做到文字准确。不能因文字差错引发歧义或异议,授人以柄,让人怀疑裁判的公正性,进而影响法律的权威性。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摆事实,讲道理,论述全面,说理透彻,让当事人通过裁判文书,不但明白案件裁判所以然,而且还由此产生对法官的尊敬和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二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论是庭前调解,还是主持庭审,以及强制执行,我们与当事人接触都要做到不卑不亢。既要以礼待人,以理服人,又不能无原则地忍让,甚至放任;既要正确行使法官的职责,彰显公平,主持正义,又不能以权压人,盛气凌人,激化矛盾,引火上身。
三是做到谨言慎行,树立法官尊严和权威。我们在当事人面前要注意言谈举止符合职业身份,不说与案件无关的话,不做与案件无关的事,树立和维护法官的尊严与权威。尤其不能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过多、过近地接触,以防引起另一方当事人对案件裁判是否公正产生怀疑,进而对办案法官产生不满,甚至怨恨。
四是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为法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要认真做好到法院外来人员的登记和安检工作,防患于未然;全面安装和认真使用监控设备,保证法院时时处处处于监控之中;要加强法警队执勤、值庭工作,办案人员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请求警力保护,法警也要做到出警迅速,果断处理,保护法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