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2013年的年终岁尾,即将迎来崭新的一年,也是全国政法系统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时刻,身为基层法院的一名从事民事审判的年轻审判员,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这次活动,心中有许多感悟和体会想和在座的领导和同志们分享。
从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重要部署,再到近日最高院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的及时召开,这些重要的活动和指示,都为今后司法活动公开、公正、高效开展指明了道路、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向。基于努力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伟大目标,党和国家出台了有力的调控政策,也使司法审判工作变得尤为重要。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是改革攻坚战中重要的一员,而我们如何在思想和行动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是整个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因素。
我国当前正处于司法制度变革的非常时期,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是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维护社会秩序持续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选择和必然要求。现代司法理念的主要构件是司法公正、法律权威、公开透明、平等对待等等,其内涵是公正、高效、独立、权威,他们是一个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其内涵与核心,就是司法公正。可见:“公正”一词,意义之重大,意义之深远。但公平正义终究不能只是句空谈的口号,更不应该是审判人员装饰自己的华丽外衣,如何适应新的要求,将公正审判落到实处,是我们政法干警目前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我认为心怀公正之心,传承优秀的司法理念,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心怀公正之心,要有正义之念。公正之心,首先要有一颗善良、诚实、正直、高尚之心,正人先正己,所以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前提。既然要做公平正义的天平,就要在内心里摆正自己的天平,自己的心正了,才能去衡量别人的对错,心中的标尺拉平,才能有资格去丈量别人的善恶美丑。新时期,对审判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同时,还要有开阔的思维、宽广的视野、科学的工作方法,专业的法律思维。所以我们要全方位提升自己的能力,筑牢维护正义的根基。
第二、心怀公正之心,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法官不是高高在上、位高权重的岗位,这里面更多的是责任,是辛苦的付出。做个法官很难,常有困惑和委屈,可一旦你能把服务于民变成坚定的信仰,许多烦恼和不平就会渐渐淡去。我们是平凡的岗位,我们的工作重心不是每天都力求有人喝彩,而是要在烦累的工作中,通过不平凡的付出,把神圣的公平正义维护。只有时刻把党的要求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去除功利心,放下浮躁,才能有所作为。平心静气才能分清是非曲直,才能看清善恶美丑。所以我们要树立忠诚、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第三、心怀公正之心,要能平衡自己的内心。做好法官,有一个特殊的要求就是必须首先要做好你自己。要想维护社会公正,就要在行动上跟随内心公正之心指引,要让思想与行动保持高度一致、和谐统一。公平正义理念之上,要保持一个平常心,这样才能做好平常事。可这“平常”二字,对一个法官来说,又是多么不平常。困难不是你能否把一个具体案件办的多精彩,而是你要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中,面对种种失信失德之人,见过种种丑恶甚至病态的人生,却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与鲜活,依然相信人间真善美。面对压力,要能释放,面对困扰,要能自嘲,面对烦恼,要能自解。在工作中,要保持健康愉悦的身心、要有积极的工作热情斗志,不急不躁,不争不抢,不烦不怒,这是一种心灵的历练和升华,但更是一种超凡脱俗的人生境界。
以上三点,是我对法官职业要求的理解,身为法官,我没有壮志豪情,但却有我对自己所热爱职业的执着和坚守。我愿意看到有人在改革的大潮中乘风破浪,在事业的旅程中攀登高峰,同时,我也愿意看到有人淡定从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甘为人梯。人生之得失,在于对社会的奉献,也在于自己内心有怎样的理想和追求。但二者完美统一、积聚正能量,与时俱进、不断进取,才是维护社会公正、传承司法理念最真实,也是最内在的驱动力。
伴着司法改革徐徐拉开的帷幕,阳光司法的理念已经深入民心,在这样高标准、严要求并受到社会广泛监督、制度普遍约束的工作环境里,办好案件,适应新的要求,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而做好自己,能快乐工作,能认真生活,则是干好审判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最有力保障。相信每一个做到以上几点的领导和同志们,都是身、心、灵和谐统一的智者和真正的强者,这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这是我们的理想。我愿努力全面提高我自己,为迎接新的工作要求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勇于接受各种挑战,也希望我的倡导能感染大家,给同志们鼓舞,愿与大家共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