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法官,我忽然想起了鱼和熊掌。乍一看,这三者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不然。
鱼和熊掌的典故出自《孟子•告子上》,原文为“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段话的意思是,鱼和熊掌是孟子先生所喜爱的,生命和道义也是孟子先生所喜爱的,但是如果它们不能同时得到,需要做出选择的话,那么,二者相权取其重,舍鱼而取熊掌,舍生而取义。孟子先生以鱼和熊掌作比喻,阐述了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法官虽然未必会遇到关于生与义抉择,但是关于鱼和熊掌,即利与义的选择,却在时时地考验着我们。
人们常说,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我们法官由于职业的使然,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公平正义这道最后防线的守护者。我们站在法律这道最后的防线上,执掌着裁判权,判断是非,裁决输赢,匡扶正义,维护公平。
但是,有些案件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获得想要得到的利益,想方设法来攻破我们这道防线,包括利用请吃送礼,甚至金钱贿赂等手段,企图以利换取我们法官手中的公平与正义。
于是,我们法官就不得不时时面对着利与义的对决,在法律与利益之间进行必须的抉择:是坚守公平正义,还是见利忘义,拿手中的审判权换取金钱和利益?
其实,答案不言自明。
但是,身处充满喧嚣的世界,面对灯红酒绿的喧闹,我们法官要在鱼和熊掌之间做出正确选择,做到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忠诚法律,坚守正义,还真需要做出一定的牺牲。
这个牺牲就是要耐住清贫,耐住寂寞,远离喧嚣,远离奢靡。当然,清贫的生活并不是我们所向往和所需要的。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们法官的工资收入并不高,与法官在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劳并不成正比。可是,既然我们选择了法官这个神圣而光荣的职业,选择了甘当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那么,我们就要为捍卫法律之神的纯洁和尊严而耐住清贫和寂寞,不为利所惑,不为利所动,拒绝奢靡,远离喧嚣。
如果这样,我们可能没有宽敞明朗的住房,而是一家几口挤住在窄小的小房里;可能没有引以为荣的私家汽车,而出行要靠步行或以自行车代步;可能不是腰缠万贯,出手阔绰,而常常要为妻子的医药费和孩子的学费而紧缩开支;可能不是穿着名牌,追赶时尚,而是一身职业装,简朴而庄重;可能不是出入灯红酒绿,呼朋唤友,而常常是一日三餐,与妻儿共享粗茶淡饭之香甜……。
但是这样,我们就是在鱼和熊掌之间,在利与义之间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也就记住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