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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锅爆炸致店员烧伤 法律维权终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3-06-05 09:00:22


    近年来,火锅和烧烤已经成为百姓热衷的美食,美食虽好,但也要注意安全,在靠近酒精锅和碳烤盘时的个人安全应引起格外注意。近日,建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酒精锅爆炸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小田是一位90后女孩,在齐市一家火锅店打工。2012年9月的一天,在为客人添加酒精的过程中,酒精锅突然爆炸,导致小田面部、四肢及前身严重烧伤,火锅店老板王某立即将小田送往齐市第一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诊治,小田全身烧伤面积达30%,面部严重毁容。小田在医院住院两个多月,花去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八万多元。

    出院后,小田找到火锅店老板王某协商赔偿事宜,王某却以为小田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为由拒绝了小田的赔偿要求。小田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各项花销共计八万元。在庭审过程中,王某称小田并不是正式员工,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况且,本火锅店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小田违规操作导致酒精锅爆炸而受伤,责任应该由小田自己承担,在小田受伤当天,已经为其垫付了住院押金等费用,基于补偿的原则也不再要求小田偿还,总之不同意再给任何赔偿。小田也很委屈,出庭时一直痛哭不已,她称自己还很年轻就被烧伤,身体上的残缺且不说,面部的毁容就足以毁了自己一生,自己在火锅店打工已有一年多,无论是否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自己与王某之间的雇佣关系已即成事实,自己在工作过程中导致受伤,火锅店应该给予赔偿。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互不相让。

    建华区人民法院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都无法达成协议,再全面查清事实,对证据进行充分认证后,依法做出判决:判令火锅店老板王某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小田各项医疗费用即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共计七万余元。法官认为,小田与王某之间是事实雇佣关系,小田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王某作为雇主应当给予赔偿。

    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小田激动的留下了眼泪,她感慨的说虽然自己身体上受到了伤害,但是终于等到了法院公正的判决,感谢法院为她讨回了公道,自己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吸取这次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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