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摩托车的丢失使原本相处和睦的邻里关系一度紧张,以致不得已对簿公堂,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小赵和老李(均为化名)同住齐齐哈尔市某小区,小赵是一名普通的业主,老李在小区内自营一家车棚,小赵将自家的一台价值5000元的新摩托车一直存放在老李的车棚,双方平日里邻里关系相处的较融洽。2012年年底小赵同往日一样将摩托车存入车棚内,十几天后再到车棚时却发现自家的摩托车已经不见踪影,于是告知老李,老李在车棚的各个角落找了好几圈都没找到,最终确定摩托车丢失。
于是老李与小赵协商,作为补偿,老李同意将自家的一台旧摩托车给小赵,并同意小赵日后在本车棚存车都可以免费,但是小赵却不同意这个方案,他要求老李还要另行赔付3000元钱。二人意见不统一,多年的和睦化为无休止的争吵,于是小赵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老李按原价赔付摩托车款5000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这种邻里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调解,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找到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过程中,双方的抵触心理都很强,小赵认定摩托车就是在车棚丢失,老李就应该按原价赔偿,老李则认为车棚内有监控录像,因此没有人敢到车棚内部偷车,况且车棚经营很多年,从来没有过丢车的情况发生,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官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分析了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摩托车的丢失是否是老李的责任。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本着不讲理,只讲情的想法劝说双方各让一步,想想对方的好处和难处。老李听了法官的意见,考虑到小赵刚参加工作,买辆摩托车不容易,因此同意赔付部分摩托车款。小赵也想起在车棚存车这段时间曾不止一次晚归,老李都毫无怨言,因此也接受老李的意见。
最终一场邻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老李和小赵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法官在总结这个案件时说,很多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产生都是基于当事人心中的怨气,消除他们心中的怨气,让当事人主动的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矛盾自然就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