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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法院3天解决困扰农民工两年的劳务费

楼盖了,49人劳务费没到手

  发布时间:2013-05-21 14:51:03



李洪海副院长、韩志副局长给农民工发放执行款


农民工拿到执行款,感谢法院领导为农民工讨薪


农民工代表对我院领导表示感谢

一沓沓的百元大钞,28日摆在了几名农民工面前,他们看着这些欠了两年的工资款,眼中满是酸楚和感动。两年来他们为这笔劳务费不知跑了多少个地方,求过多少人,可是迟迟未果,近日建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他们讨回了公道。

才伟(化名)家住辽宁省庄河市栗子镇永记村,20116月他背井离乡来到我市,结识了齐贺等人。他们每个人都有一门手艺,有的会瓦工,有的会木工。才伟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干工程的朋友邹晓晓(化名),邹晓晓此时正承包一个工程,缺人手,才伟与邹晓晓签订了劳务合同,以230/平方米的价格,将木工支撑、混凝土、钢筋绑扎等活承包下来。双方合同中写明,楼房第二层完工,给付部分工资款。

可是当才伟等人完成第二层楼房建设,找到邹晓晓要劳务费时,对方却说,等等,等你们盖完第三层楼房一并结算,才伟和其他民工相信了邹晓晓,继续起早贪黑工作,第三层也完工了。才伟再次找到邹晓晓,对方提出不给钱的理由是,工资名单中部分工人是虚假的,邹晓晓认为的虚假名单有49人,她拒绝支付这部分工资,并将他们赶出了工地。

农民工讨薪路艰难坎坷

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一分钱没拿到,这还不算,按照邹晓晓的说法,才伟等人还欠他十几万的钱,因为当初邹晓晓曾经支付了39万余元,按照实际人工费应当为25万余元,多支付给才伟14万元。

才伟说:“一个工人每天在邹晓晓的眼皮底下干活,她居然说没见过这个工人,没见过这么赖的人!”

49名农民工的工资每天困扰着才伟,他和农民工到相关部门讨说法,但这个说法迟迟没有结果,最后他们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审判决邹晓晓支付才伟等人劳务费后,她不服判决上诉,二审判决支持一审判决。24日,建华法院执行局对此案立案。

“我们当时连诉讼费都交不起了,法院宽限我们几天时间,来自龙江县的农民工袁海(化名)将摩托车卖了,还将父亲豆腐坊的卖豆腐款征用了,两笔钱凑到一起交了诉讼费。”“我认可借钱也希望快点打完这场官司,把工资款快点给一起干活的哥儿们结了,要不我都没法正常生活了。”49名农民工大部分是袁海找的人,自从这些人拿不到工资,他们三天两头来到袁海家要钱,尤其到年节,袁海家的米面都被他们拿走了。

法院3天解决了劳务费

24,法院对才伟与邹晓晓劳务合同纠纷案正式立案,院长范永涛对办案人员说:“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大事,必须重视,尽快结案。”副院长李洪海和执行局制定了执行方案。

先是查找被执行人邹晓晓的财产和银行账户及寻找其本人。但得到结果让执行人员大失所望,邹晓晓没有财产,银行账户也没有钱,其本人也人间蒸发了。

怎么办,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执行人员们又找到了市建设行政执法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得到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邹晓晓有一笔农民工保障金20万元存在银行里。这笔钱虽然不够全部劳务费,但是至少能解决一部分农民工的工资。立即采取行动,立案过后的第3天,20万元钱被强行从银行划走了。为劳务费奔波了两年的农民工看到20万元,心中暖暖的。28日才伟从外地赶来,从李洪海副院长和执行局副局长韩志手中接过20万元,一个七尺男儿眼中浸满了泪水。

“要是这笔劳务费再要不回来,我是真的活不下去了。虽然还有一部分钱没要回来,但我们感觉有了盼头。”才伟感慨地说。

责任编辑:花晓慧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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