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和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入,法院对以计算机为主的信息网络需求越来越迫切,而信息化建设不是简单的工程项目,而是牵扯到法院工作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关系到传统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的变革。为适应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需要,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促进公正司法,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夯实基础,强化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力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推进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力度的前提。2007年8月,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我省牡丹江市召开后,全省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了信息化工作。如有些单位由于领导的主观认识不到位,信息化建设停滞不前,有些单位的信息化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多头建设、多头开发的浪费现象还很严重等等。要想推进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力度必须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是前提。各级法院的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发展意识,要认识到信息化是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关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顺应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的必然选择,是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思想、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基本保障,从而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网络和现代化设备应用变为自觉行动。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是推进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力度的基础。各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做好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协调、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地实施。要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整体水平,使信息化建设硬件及软件有质的飞跃。一方面,各院可以通过中央政法专项补助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增添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和审判数字设备等必须设备。另一方面,各院可以通过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和自筹资金、节约办公经费等方式,加大对信息化设备的投入力度,夯实基础。这也是推进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力度的基础。
三、加强培训,健全制度是推进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力度的保障。信息化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由全员参与的工作。在各项硬件设施建成后,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信息化应用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使全体干警尽快掌握计算机应用的技能。各级法院领导要带头学习信息化知识,带头应用信息化成果,并把学习情况应用于法院决策、控制、协调、检查、考核等各个层面。要通过典型引路方式,提高广大干警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学打字、学简单操做,到熟练使用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办公系统等每一项具体基础工作抓起,逐人逐项抓学习、抓过关、抓提高、促应用,从而提高庭审记录、文书制作等文字处理、信息查询、文档编辑等各方面的技能,达到人人懂微机、人人会操做、人人会使用。二是进行科学规划,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我们一定要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规章制度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各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计算机安全使用、系统维护制度,网络使用与管理、机房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三是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提高技术应用能力。信息化应用离不开人才,在培训现有人才的同时,要积极引进人才,要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商,通过考试录用、外部选调等方式,调入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强化应用,提升效率是推进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力度目标。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在于应用,应用的目的在于提升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从我省的情况看,全省192个中、基层法院中,已经建成局域网的140多个,有三个中院实现了三级联网,很多院已经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办公、视频开庭和审判流程管理。但是也有一些法院存在“重建设、轻应用”的情况,抓硬件建设的热情高,设备建成后,对应用不那么重视了,许多应用还处于浅层次状态,审判信息资源层次开发利用还没有进行,信息化作用发挥的不明显,专网还仅限于专项通信、视频会议等,案件信息上报、接收等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这就要求我们要采取措施,强化应用,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利的技术保障。一是领导要带头应用;二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应用;三是职能部门要具体抓应用;四是全员都要参与信息化应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技术保障作用,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总之,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是法院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技强院意识,以满足审判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审判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创建一个良好的平台,促进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