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白毛女》里的黄世仁,在除夕夜,强迫佃户杨白劳卖女顶债,杨白劳喝卤水自杀,家破人亡。人们觉得这是个虚构的电影,在现实生活中不能有,可是如今呈现上升趋势的民间借贷,也有类似事件发生。近期,建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民间借贷案件,从中看到了许多民间借贷案件背后的心酸事。
子债父还
不知从何时起,我市的典当行和融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些行业的兴起,成全了一些急需用钱,又四处借钱无望的人。徐老汉的儿子就是其中一位,他向某融资公司借了一笔应急钱,当然没有白吃的午餐,这笔钱要比银行的利率高出很多,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
还款的时间到了,徐老汉的儿子无力偿还,融资公司也不是吃“素”的,这笔钱不能打水漂儿吧,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子债父还,将目光盯在了徐老汉的房子上。他们将徐老汉的儿子控制住,找到徐老汉,逼迫徐老汉签了一份房屋转让书,年迈的徐老汉迫于对方的压力和救子心切,流泪签下了转让协议。对方为避免麻烦,还在协议书的背面写了一张收款证明,证明徐老汉收到对方付的房款。
对方收房时,徐老汉和老伴儿死活不肯搬出他们生活了大半辈子,也是他们唯一的房子。对方一纸诉状,将徐老汉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过反复调查,了解到徐老汉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而且他们没有收到一分卖房款,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如果不是法官明察秋毫,徐老汉和老伴将露宿街头。
抬钱先“上打利”
“上打利”,是指向放高利贷者借的钱,放钱时要先扣除利息,如一个人借10万元,根据利率,先扣除1万元利息,也就是说,借款人借10万,拿到手的只有9万元,但借条上写的是欠款10万元。
近日,一借款人到法院起诉,他借了10万元高利贷,高利贷收他的是“上打利”,但还款的时候,是按照10万元借款向他要的钱。据办案法官介绍,办案时,当事人出具的欠条上明明写的是10万元,字面上没有体现出借款时扣除了1万元利息款。法院通过各种办法,找到了证据,最后还借款人一个公道。
据办案法官介绍,现在放高利贷者为规避法律,十分精明,他们会清晰写明借款10万元,付现金1万元(其实是利息款),其余银行卡支付,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很难说清楚。
夜间登门讨债
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借款的时候,和债权人签订了如果到期不还款,以房屋抵债的协议。同时,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一旦期限到了,债务人无法偿还,房子归债权人所有,此协议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
但是,债务人急于用钱,选择铤而走险,一旦还不上钱,债务人傻眼了,债权人三番五次催债,让债务人腾出房子,房子腾出来,一家人就得露宿街头。
你有一定之规,我有三十六计,你不搬是吧,好,我找人配一把债务人家的钥匙,如果债务人家是女主人在家,对方找来一帮男的,半夜三更进门,几个人也不骚扰你,坐在一起喝酒聊天。如果债务人家是男主人在家,对方找来几个女的,也是坐在一起喝酒聊天,连续几天,债务人忍受不了,就得主动搬家。
远离高利贷
我院民三庭庭长邵永生,拿着从去年12月15日到现在的案件统计表,摇着头说,“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庭受理了100起案件,其中,民间借贷占26起。近些年,民间借贷呈上升趋势,借钱的往往是弱势群体,因为急于用钱,向放高利贷者借款,最后弄得无家可归,妻离子散,民间借贷太可怕了。”
借高利贷,从古到今,发生了许多悲惨的事情,那些放高利贷者为获取高额利息,也为了避免风险,想尽各种办法规避法律,最后受害的还是债务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借钱一定要通过正规手段,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