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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案件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发布时间:2012-05-11 14:27:07


大项目建设是近年来党委政府发展战略中的主攻方向,也是上级法院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建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了多起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案件。在日前召开的建华区委常委会及政法工作会议上,区委书记姚卿、区委政法委书记邱春祥都分别对法院服务大项目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赞扬法院强化了服务意识,创新了工作方法,健全了工作机制,取得了实际效果,并着重对我院妥善处理大市场拆迁、红光村爆炸等案件提出表扬。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自觉性

重点项目建设是党委、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综合实力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法院有责任和义务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法制环境。建华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中心工作,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和业绩考评,增强法院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此,建华区法院出台了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意见、在网上公布了服务举措,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使全员的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上来。

二、坚持主动型司法,深入帮扶企业,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建言献策

一是主动收集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及时掌握重点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并进行分类,制定详细的服务举措。二是主动当好参谋。为区委、政府的重大项目及重大事件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主动分析重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三是主动上门服务。分工联络的院级领导带队上门服务,定期做好法律咨询及服务,并定期组织召开进展汇报会,督促和检查服务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作效果。

仅今年以来,我们分别深入到中国一拖、黑龙江现代农机装备园、中国华电齐齐哈尔发电厂、蒙牛乳业、中国财险齐齐哈尔市支公司、瑞盛食品公司、兴远贷款公司、商业储运公司、农副食品批发市场、市城投公司、城乡规划设计院、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等多个重点单位上门服务。院长徐江、副院长赵广平为所帮扶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帝龙机械加工厂协调解决了临时用电200千瓦。

三、落实五项制度,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了分工负责制度。划分院级领导的分工联络范围,并一包到底负责整个重点项目建设可能涉及到的各类诉讼,保证每一项重点项目建设在开工前、建设中、完工后法律宣传到位、提供咨询到位、审判执行到位,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不因法律服务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建设效果。

二是落实了专人联络制度。与区委、政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的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及时掌握和发现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便捷的服务,及时了解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便于策划和安排好服务工作。

三是落实了法律援助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对涉及有关重点项目建设的执行案件,一律实行先立案,执结后再依法收取执行费用。

四是落实了报告制度。我院严格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重点案件,实行层层上报制度,院党组及时准确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诚恳征求经济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落实了监督投诉制度。有关单位、个人对承办法官在审执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案件中,出现的审执不及时、违法违纪等问题,均可以向院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投诉,我院将加大查处力度,经查属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同时通过在网上设立民意沟通信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内公开院长电子邮箱等方式,全方位畅通沟通渠道。

四、采取十条措施,全方位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是提前介入。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纠纷,做到早知情、早调研,形成处理预案,必要时提前介入,先期处理。在灯泡厂地段拆迁过程中,我院在受理审查后,成立了7个包户工作小组入户了解情况,对掌握的拆迁补偿、安置中的问题与市城投公司领导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确保依法稳妥、有序拆迁。

二是加强诉讼指导。对确需进入诉讼程序处理的纠纷,积极指导诉讼,努力为企业避免诉讼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是快速立案。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起诉的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行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交办。在处理司乐达糖果厂与业户租赁合同纠纷中,我们当日受理并调解处理了一起案件,全企业十分满意,也为整体解除租赁关系创立了一个解决方案。

四是严格审批。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被诉的案件,要严格立案审批。立案时要把不影响企业声誉、生产、经营作为衡量社会效果的标准,由立案庭报告分工联络的院级领导,必要时报告院长或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当事人申请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实行财产保全的,要本着平等主体间“公平、公正”,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原则下,严格审查,审慎进行。

五是优化力量。对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建设涉诉案件,由主管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必要时可在全院范围内抽调骨干审判力量组成合议庭,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进行监督。在2011年大市场拆迁前后,我院组织了5个由院、庭两级领导参加的工作小组,历时40余天,每天上岗值班、入户宣传、指导诉讼,使全院上下增强了做好群众工作,应对复杂矛盾的实际历练。

六是优先办理。对诉讼到院的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快审、快调、快判、快执,缩短审执期限,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七是加强调解。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涉诉民商案件的调解工作。分别引导群众与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把无针对性的对抗转化到依法、对等协商的机制上来,既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的利益,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马桂华等17户农民与市建设局、齐齐哈尔医学院财产损害赔偿一案,经过多方协调努力,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使一起长达3年之久、易引发上访问题的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八是积极审慎执行。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主动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设立执行“快速通道”。坚决杜绝久拖不执、久执不结的现象。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对企业的帐户及流动资金不查封、不扣押、不冻结,对企业负责人不拘留、拘传,依法确需采取以上强制措施的,必须事先报院长批准。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九是严打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严惩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村霸、街霸、市霸等流氓恶势力犯罪,严惩企业内部贪污、侵占、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其他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发展环境。近期,建华法院妥善审理了梁俊涛非法经营案、李保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和李同成滥用职权案,有力打击犯罪,维护了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

十是延伸服务。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中,建华法院不局限于只提供审判服务,只要企业在发展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都积极呼应,帮助出谋划策,开展“司法为企”活动,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

风催方激浪,潮涌正扬帆。新的历史机遇催生了新的历史使命,建华法院将倾注全部的力量与智慧,为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向党的十八大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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