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华法院涉老维权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当庭调解,一对八旬老夫妻的赡养问题得到妥善化解。
郝某(化名)85岁,系解放前的老八路,老伴86岁。两位老人育有四个儿女,平时长期居住在小女儿家,由小女儿照料他们的饮食起居,小女儿家里并不富裕,现在还租住在40多平米的房子里,即便如此小女儿还是精心服侍着老俩口,夜晚父母在床上睡,她与爱人孩子打地铺,好在老人身体都比较硬朗,照料起来方便一些。但是,自去年2月以来,郝某老伴不慎在家摔倒,造成生活不能自理,时间一长,郝某感到小女儿现在照顾他及生病的老伴很吃力,女儿一家也要生活,小外孙13岁了,学习、生活方面也需要人,看到小女儿每天日夜忙碌劳累的样子,想到自己还有其他3个儿女,他们也应尽到赡养义务,于是郝某找到律师资询此事,经法律援助程序,郝某起诉到法院,将4个儿女一同告上法庭,要求4个儿女共同赡养。
建华区法院涉老维权法庭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视,由庭长赵凤朝直接办理,收案当天,赵凤朝把郝某及其子女约到法院来开庭,当庭调解,郝某的要求是他与老伴轮流在4个子女家居住,理由是子女有的家庭困难拿不出钱给他们,只能尽到照顾的赡养义务,为了公平起见,每家呆3个月。起初大女儿有意见,说自己身体也不好,能出钱但出不了力,不能去接老人,赵凤朝庭长耐心做大女儿调解工作,当庭表示法院第2天就可以帮他去接老人,出车出人都可以,大女儿被法官的真情感动了,同意按老人的意见办。就这样一场家庭赡养纠纷当天得到了有效化解,两位老人及儿女都非常满意,老人一再表示感谢“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难题,让我和老伴得以安度晚年,还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