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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君同志荣获市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3-15 10:13:11



王丽君同志系建华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多年来在建华法院的立案庭工作岗位上,负责全院立案工作的审查、审批、来访接待等事项工作,以其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精神,优秀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赢得了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一、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

王丽君同志始终坚持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等政治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结合本岗位的具体工作,扎实落实院党组提出的“规范、有序、稳定、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努力转变思想观念、端正工作作风,认识到立案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前沿、化解纠纷的源头,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克服了轻视立案工作的想法,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默默无闻地工作在立案大厅,使其工作岗位成为我院树立公正、效率、文明形象的示范窗口。

二、在工作中能够树立大局意识,踏实做好本职工作

立案工作既复杂、琐碎、又不易突出工作成绩。该同志是85年考入建华法院的一名老同志,其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在我院有口皆碑,在立案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负责起立案大庭的大部分工作。该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思想上始终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庭内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注重与其它审判庭的沟通、协调杜绝了错和立审矛盾的出现。对于庭内工作虽有分工,但本着方便来诉、来访群众的原则,都主动热情予以办理、树立好法院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来诉、来访、来咨询的当事人思想素质各异,对法院工作常常带有不解、误解、甚至不满情绪,王丽君能够做到换位思考,作为立案庭副庭长切实负起责任,自动承担了立案窗口全部接待解答工作,不论是法院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尽力做好说服平息矛盾的工作;对于庭内的工作更是勇于承担责任,以法院庭里的大局为重,以平常、宽容、淡定的心态对待。在工作中她始终认为:可以允许当事人不理解法院的工作,但法官一要理解当事人的焦急、苦衷、甚至误解。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基础,该同志在这一岗位一干就是十年,出色地处理好了与来诉、来访、咨询当事人的关系,受到领导和同志的一致好评。

三、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该同志是85年考入法院,具有法律本科学历的老同志,但该同志谦逊、钻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更新司法理念以提高司法水平。去年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对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司法理念:调解工作应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追求社会和谐是司法工作的终极目标。根据这一司法理念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立案阶段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争将纠纷解决于立案阶段。自建华法院2009年引入庭前调解机制之后,该同志承担了大量的诉前调解任务,在庭前调解中注重调解方法、技巧,同时注重讲解法律规定,讲公平,弘扬法律公正与权威,使当事人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同志自愿达成调解,2011年王丽君同志诉前调解结案达到82件,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同志在工作中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是一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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