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人民法院连续七年被评为
区安全工作标兵单位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审判目标,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配合下,实现了全年安全无事故的安全目标,为法院高效、公正完成审判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连续七年被评为区安全工作标兵单位。
一、主要工作和成绩
1、根据区委、区政府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对法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年都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应用中既有较强的操作性,又提高了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
2、开展安全宣传、思想教育、预防预控、矛盾排查、专项整治、信息反馈、维护稳定、确保安全等各项工作的推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院长和各部门逐级到个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各项内容认真的开展工作,院领导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院长办公会都把安全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做到了同计划、同布置、同监督、同落实、同检查,使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制定安全式作奖惩办法,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院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是工作中防火、防盗、交通事故等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定期不定时地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办公楼、食堂、车库等,检查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目标管理挂钩,从而强化了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了事故的发生。
4、主动积极接受消防队、公安局的检查和考评,每月进行定期不定时的安全自检,及时进行现场整改,有效预防和避免了隐患引起的安全事故。消防工作中坚持始终如一的态度,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来开展工作,成立了院消防组织,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我们还对法院的消防器材做了全面的检查整理,对过期失效的器材进行了更换,保证了消防器材的完整好用。
5、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平安建华工作精神,积极开展创安工作,落实“看门守户”责任制,认真安排值班、值宿,并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了办公楼的安全。
6、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交通道路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制定了相应的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通过一系列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全年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7、加强了枪支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一事一借,枪支不再院外过夜等制度,确保我院枪支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无安全隐患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