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职数分配情况,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开展聘用制文员转岗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2.自愿选择与部门需要相结合原则;
3.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人员职位及条件
(一)转岗职位及名额
拟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现有的聘用制文员中转岗1人至书记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微机打字每分钟正确录入70字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父母、配偶担任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情形的。
四、转岗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报名表(纸质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3.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择优考试考核转岗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核工作由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际、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予以公布。
4.相关要求:
(1)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
(2)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二)专业技能测试
要求书记员岗位需通过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院内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三)考察
由建华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失信等情况。考生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转岗资格。
(四)公示与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转岗聘用制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转岗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转岗;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转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转岗。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岗的,将与拟转岗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转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聘用制人员转岗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政治部负责方案制定和转岗工作的具体实施,纪检人员对转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转岗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
聘用制人员转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招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政策规定,提高或放宽标准,坚决杜绝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领导
成立聘用制人员转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用制人员转岗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
组 长:高 峰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郑艳玲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连洪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福龙 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 威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赵凤朝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石 岩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办公室主任:郑艳玲 党组成员、副院长(兼)
成员:李欣鑫、刘阳、张妍姝、曹汝晴、丛珊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