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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21:50:59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4(2人、女2)

二、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510月至2003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本科或法学专业优先),报考使用学历应于202110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5.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需达到打字技能测试标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网http://qqherjh.hljcourt.gov.cn/或关注建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报考者需填写《报名表》并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jhfyzzb2021@163.com(报名表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19日至2021102117时止。 

3.现场资格审核。拟定于20211022日9:00-13:00,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南路60号)二马路小学对面。

4.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考生不可同时报考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的多个法院,仅可选择一个法院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如在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多次报名者,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3)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

    (4)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5)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2.专业技能测试。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均需先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资格。

打字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递补制度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本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考察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3.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十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艳玲、李欣鑫 (04522564158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下载: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录计划


下载: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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