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党史学习教育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法治中国行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预决算公开专栏

 

审理加速度 建华区法院高效集中审理一批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1-09-17 09:17:45



    9月16日下午,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了5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一至二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简化庭审程序,重点核实案件事实及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告知诉讼权利,进行庭审教育,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案件当庭宣判,案件宣判时,被告人低头聆听,神情严肃,内心悔恨不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案件集中审理的快速高效得益于“三集中”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工作机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有效惩治“酒驾”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效,建华区人民法院、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建华区公安分局、建华区司法局经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三集中”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集中”机制采取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机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传唤及时到案并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实现了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快速办理,在有序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惩罚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的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参与时间,使其接受刑罚后早日回归社会生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酒驾会对他人及自身安全造成危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