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改革要求及时制定措施,组织全体刑事审判法官认真学习《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刑事审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将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证据裁判、程序公正、尊重和保护人权、疑罪从无等原则和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以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法庭调查 推进庭审实质化
庭审以案件审理为中心,以证据裁判为原则,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通过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完善法庭辩论规则、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当庭宣判制度,保证庭审发挥实质性作用,严格证据标准,贯彻“疑罪从无”原则。规范开庭讯问、发问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各类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建华区法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100余件,当庭宣判447件,当庭宣判率达40.63%。
完善法庭质证规则 提高证人出庭率
建华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部署,在工作中不断更新观念,不断强化程序公正意识,丰富实践,总结经验。注重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构建更加精密化、规范化、实质化的审判程序。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庭质证规则,逐步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对当事人有异议,且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指控证据,依法传唤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提高出庭作证率。健全证人保护工作机制,对因作证面临人身安全等危险的人员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建立证人、鉴定人等作证补助专项经费划拨机制,有效提高证人出庭率。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原则,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工作,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沟通协调,构建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兼顾效率公正,将“集中审”工作机制与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相结合,促进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多赢、共赢。改革以来,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62件,全部做到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案件平均审限仅7天,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 助力刑事案件审理
不断完善庭前会议工作规定,切实发挥庭前会议在提前梳理当事人诉求、组织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促成调解撤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多,举证质证较为繁琐的案件,通过庭前会议梳理案件事实脉络,有效促进被告人态度转化,厘清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有效提升庭审的针对性。对于一些涉及财产和人身赔偿的刑事案件,合议庭组织被告方和被害方对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明确赔偿方案,努力促使双方在庭前达成一致意见并积极履行,不仅缓解了社会矛盾,也有利于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 维护司法公正
为依法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制定了《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方案》,多次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进行沟通协调,为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的流畅衔接、准确运行提供保障,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护等各项执业权利。改革以来,刑事案件律师出庭辩护率达到100%,法律援助率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