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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辩法析理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19-06-26 09:17:52



    6月25日上午,当事人尤某来到建华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送给民事审判三庭法官曹国相,表达对法官公正办案,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

    尤某从事房产中介工作,两个月前一名客户委托尤某选购住房,尤某根据客户提出的地址位置、楼层、朝向等要求向客户推荐了一套住房,买卖双方协商好价钱之后,客户请求尤某帮其办理购房贷款等相应手续,但在跑手续的时候,银行却拒绝为尤某的客户提供贷款。

    客户因无法贷款购房而迁怒尤某,要求尤某赔偿损失,尤某不仅没有拿到购房中介费,还被客户起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曹国相通过调查了解,原告被银行拒绝贷款的理由是原告的个人征信不良,根据银行贷款业务审核的相关规定,原告不符合贷款条件。其无法购房的原因是因为原告的征信不良导致无法贷款。原告表示自己对银行贷款、个人征信并不了解,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对被告存在误解,并对法官的辩法析理,公正办案的专业热忱表示敬佩。最终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

    法官提醒:当事人一定要清楚认识自己的消费能力,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以免对日常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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