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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1-12-31 12:55:04


坚持能动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在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增加的情况下,法院作为司法职能部门,一直把更好地服务建华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和谐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司法审判领域中,我们始终保持着密切关注各类反映出的有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预测趋势,提出建议。针对当前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突出问题,建华区人民法院在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公共决策、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参考,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今年就各种社会现象,如:中国农业银行发放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华润雪花啤酒因爆炸致人损害问题、润泰商业有限公司职工服务态度蛮横、服务观念不强问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不履行诉讼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等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并被有关部门采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效,从而促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水平。

总而言之,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创新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既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法院责无旁贷的神圣职责。我们要不断加强法院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不断创新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基本功能,切实为共建“和谐新建华”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静波    

文章出处: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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