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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法院聘用人员培训第八期 公务用车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守则

发布时间:2018-11-02 15:42:01






    为规范法院车辆使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11月1日下午,建华区法院举办第八期聘用人员培训班,办公室主任刘安波对全体聘用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中,刘安波主任首先向参训人员宣读了《建华区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对安全驾驶常识、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醒全体参训人员要警钟长鸣,要求全体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该制度,公出用车必须提前申请,经确认审批后方可使用,非驾驶员岗位不能擅自驾驶单位车辆,相同地点或相近地点时,

    采取一车多人办事,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要求同乘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在编干警。

刘安波主任还对强化节约资源意识、有效杜绝浪费现象、节约办公耗材及办公楼内的用水用电须知等做了重点强调。

    聘用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更好的为法院的各项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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