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书记员的工作任务主要是送达、制作各类笔录,装订、保管案件卷宗以及完成法官、合议庭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中庭审记录是书记员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能反映书记员工作能力水平的关键环节。为提升全院书记员庭审记录能力,提高庭审效率,8月30日下午,建华区法院举办第二期聘任制人员培训讲座。
审管办负责人付圣洁主持讲座并强调书记员在使用数字法院系统中的重点注意事项。一是案件信息录入要填写准确,刑事案件结案时准确填报刑期,民事案件注意结案标的的单位;二是查看未结案件的审限信息,及时提醒办案法官;三是二次分案及四类监督案件公开;四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操作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五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各类案件的流程信息和各种诉讼活动的笔录。
民一庭书记员张守诚现场传授庭审记录方法与技巧。一是庭前认真阅读案卷,做好准备工作。阅读案卷时,要注意了解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地位、法律关系、双方申请出庭的证人、提供的证据、大概案情等;二是庭中集中精力,注意梳理重点。三是针对当事人举证、质证、适用法律的相关意见,要记录原话,对与案件无关的则无需记录。同时对于当事人没有逻辑的叙述,要注意抓住实质,梳理内容,做好取舍。四是庭审中书记员要注重与审判员的沟通配合,遇到审判速度较快、或者书记员没听清、没理解时,书记员应当主动及时向审判员示意沟通,审判员可以放慢速度,或者让当事人重述、解释清楚。五是庭后仔细校对,确保笔录准确无误。做好庭审笔录后,应该仔细检查有无错别字以及有无遗漏差错。
张守诚强调,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并不是一项单纯的司法技术操作手段,而是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利保护的充分性、司法过程的民主性和公开性,以及司法社会公信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要当好一名合格的书记员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硬件实力,加强练习电脑录入、纸笔书写速度和准确率,多阅览书籍,不断提高汉语阅读理解应用水平。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能在实践中熟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