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生效判决是神圣的,必须执行。
拒不执行,触犯法律底线,将会付出沉重代价。
近日,一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建华区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判处刑罚。
2014年,王某拖欠浏园水上乐园租赁费被起诉至建华区法院,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王某10日内给付浏园水上乐园租赁费十万元。然而,王某并未按判决书履行返还财物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建华区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其尽快履行,但其置若罔闻,并故意将财产藏匿。基于此,建华区法院依法对王某进行司法拘留。但王某仍不悔改,拒不履行义务。
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建华区法院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王某这才认识到事态严重,慑于司法威力,主动偿还了申请人的欠款,但为时已晚;鉴于以上行为,建华区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最,判处拘役二个月。
本案的判决,是建华区法院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建华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建华区法院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触犯刑法。打击拒执罪,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制裁抗拒执行的行为,让拒执罪成为悬在“老赖”头上的一把利剑,保障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