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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信任让他重拾尊严与人生

发布时间:2018-06-21 14:31:30


    昔日罪犯阿红(化名)是坏人,但是一时糊涂,不是一世邪恶,刑满释放的他,话可信吗?信则善,不信也非恶,人之常情,凭啥非得信。建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丁项涛面对“选择题”时,想到了两种结局:信对了,原被告双方释怀,阿红分期还钱偿债;不信,可立即依法执行,但钱有限,不够补偿,阿红有可能再逃,再入歧途。

  “你信我,帮我,给个机会,我一定说到做到。”阿红情绪激动,目光盯着丁项涛,面露焦急,无助,渴望,时间是一年多前,地点是监狱,当时浪子想回头,他怕没人信,没人帮。

  答案揭晓前,我们先来看看阿红犯的什么罪?

  2011年一天深夜,阿红在回家的路上,将一名女孩撞伤,“我是在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二院门前撞倒她的,她从右边往左去,我当时就没注意,忽视了,就把她撞了,撞完之后我下车一看,她满脸是血,我当时也害怕了,我把她扶起来之后,背到医院进行抢救,后来经过交警划分责任,我是100%的全责。”阿红回忆。

  经过抢救,女孩脱离了生命危险,她在医院足足住了314天。双方协商赔偿时,并没有和解,这期间,阿红支付了数万元的治疗费用,可是,等女孩的母亲想要起诉的时候,阿红消失了。事后阿红称,“因为当时我做的事跟别的不一样,隐隐藏藏的那种,我得消失一段时间。”

  当年,建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赵凤朝提醒大家,“有可能被告人在监狱里服刑,有人看见过他,但是不敢确定。”后来法院去人,经过核实,正是阿红,他因贩毒被抓了。

  阿红被判入狱7年零2个月,就这样,一场特殊的诉讼案在监狱里开庭。法院宣判,被告阿红应当赔偿原告被撞女孩7万多元。2016年,法院的执行员和女孩家长再一次找到了阿红,决定将其名下的口粮田对外进行承包,但阿红恳求千万不要动自己的口粮田,“我的地是留给我父母养老的,不能动,更重要的是父母不知道我在监狱里,我谎称在外打工,不想他们知情,出狱后,我会拼力偿还的。”

  阿红的这份孝心能信吗?丁项涛信了,他人性执法,帮阿红做通了原告的工作,被撞女孩的母亲说道:“既然他(阿红)洗心革面,保证还钱,你们信他,帮他,我也该信他,帮他,给他一次机会。”正是执行员和申请人的信任和谅解,阿红更加好好改造,提前刑满释放后,主动找到了建华法院执行局,联系原告,制定还款计划。“我信对了。”2018年6月7日,丁项涛告诉记者:“阿红服刑5年半后出狱了,出狱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法院制定还款计划。他对我说,法官和她(伤者母亲)对自己这么信任,自己就必须负起责任,制定好还款计划。头一年,鉴于阿红还得适应新的社会新环境,经过协商,头一年先每个月还1000元钱,第二年再开始往上涨,鉴于阿红个人能力,多挣点则多还点,第二年保底每个月还1500元,到第三年争取完全适应社会以后,把赔偿款全部还清。”

  如今,阿红已经在外地找到了一份他比较满意的工作,一是想偿还债务,二是不想再走从前的老路,并且已开始履行了还款义务,第一笔1000元的偿还款已经打到了被撞女孩母亲的账户。

  人非圣人,孰能无过,浪子回头,当帮则帮。来自执法人员的一份信任和帮助,改变囚徒阿红的心态与行动,他重拾尊严与人生,不再做坏人,从此我们的生活中,多了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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