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对于建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法官来说是忙碌的一天。民二庭副庭长徐艳萍和书记员方慧,一天时间分别将法庭开到了敬老院、残疾人家。
“民庭离婚案件居多,都是被告和原告达不成协议才诉诸法律的。第一个案件是一对高龄的老人离婚案,他们分别住在敬老院和园艺小区,两位老人由于身体原因都不能到法庭出庭。”徐艳萍说。有时一个离婚案件的审理要经过数次开庭,双方当事人有的时候明明已经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可是到了法庭上又变卦了。90岁的老红军和83岁的半路妻子为了共同积蓄的分割问题,法官已经调解数次了,徐艳萍一上午时间在敬老院和园艺小区间奔波调解。
中午12时30分,记者也参加了一次法院开庭。这个法庭设在了建华区建华乡黎明村的一个残疾人家,原告一年半前患了骨结核,到处寻医问药也没治好,如今瘫痪在床,家里欠了8万元的外债。为了不拖累结发妻子,他要与妻子离婚,可是妻子不同意,被起诉到法院。
12时40分,徐副庭长和方慧坐在一个简易的桌子前,面前摆放着审判员和书记员的牌子。法庭正式开庭,徐艳萍问被告和原告财产分割问题,因为几天前她们来过被告家开了一次庭,当时双方对于财产分配没有达成共识。这次,原告和被告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房子、欠款都归被告和孩子共同承担。
审判员:“原告你是残疾人是出自内心要离婚吗?”
原告:“是”。
审理现场审判员和原被告之间的问答,庄严而凝重。
半个多小时的庭上审理,原被告最后伤心的按上了手印。20多年的夫妻从此以后劳燕分飞了。原告的一句话,让记者鼻孔发酸“一场病,什么都没有,但我不能让孩子和妻子跟着我受苦。”
“我们也是有感情的,民事案件中,最不愿意碰触的是离婚案,看着当事人伤心的表情,心中也有同情,但法官职责告诉我们,我们要做到公平、公正。审理案件中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心中的天平不能倾斜。”徐艳萍一句话说出法官内心的苦和作为一名法官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