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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增多 建华法院成功调解60起

发布时间:2012-02-28 09:29:21


随着金融部门贷款业务不断增多,金融借款合同类纠纷案件也成倍增长。昨日,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类案件呈上升之势。

近日,建华法院在受理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诉魏某、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60起借款纠纷案件,涉及借款本息合计近2000余万元,涉及自然人借款人近100余人。受理后,主审人认真阅读卷宗,审查相应证据,发现该批案件实际借款人为齐齐哈尔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该公司以各自然人名义向银行办理的按揭贷款。借款合同都是自然人本人签的字,借款合同法律要件齐备,自然人借款人仍应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寻找各位自然人借款人进行送达难度较大,时间较长,并且存在自然人借款人联合应诉,社会影响较大。经庭长、办案人多次与银行、开发公司沟通、调解,向双方最终促成和解协议的达成,法院依照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一次性将该批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当天下午,记者就目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多原因,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的孙庭长。他介绍说,近两年正常的公司经营、担保等借贷形式较少,相对增多的如房屋按揭、购车等借贷形式较多,产生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产生纠纷案件的因素很多,银行贷款逾期无法收回易引发纠纷;开发商借助他人名义办理房屋按揭贷款,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被卷入其中,存在个人责任风险引发纠纷等。

 

责任编辑: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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