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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法院:制发推行诚信诉讼、严防虚假诉讼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2-01 16:19:42


    为了防范和查处虚假、恶意诉讼案件,促进诉讼诚信,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司法权威,近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精神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建华区法院制发了《推行诚信诉讼、严防虚假诉讼的规定》。

    该《规定》从立案阶段到审理阶段都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严防虚假诉讼:在立案阶段,要求原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诚信诉讼。在案件审理阶段,提醒办案法官遇到几类特殊的案件和情形时应当引起关注,审判人员应当予以谨慎审查,防范恶意诉讼。在立案及审理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当立即报告,在每个审理环节予以警示,并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的相关措施进行了规定。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不仅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扰乱的司法秩序,严重浪费了法院的司法资源,同时也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建华区法院将按照此规定进一步严防虚假诉讼,大力推行诚信诉讼,净化诉讼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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