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无线电发射台向考场内的考生发送答案,帮助他们通过一些全国性的技术考试。”被告人于某在接受讯问时道出了作案手法。近日,建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组织考试作弊、非法提供试题案宣判,于某等4名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分别处罚金九千元至三万元不等。这是今年以来我院受理的首例考试作弊案件。
被告人于某是一名医生,为了使自己的丈夫孟某能顺利通过全国职业医师资格考试,从互联网上购买大量的考试作弊设备,通过QQ、微信和被告人刘某取得联系,刘某在明知于某购买考题及答案用于作弊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为于某提供试题及答案,同时,于某又联系了多名考生,与这些考生签订考试通过支付钱款的协议,并提供非法购买的考试作弊设备,考试当天,刘某将非法获取的考试试题及答案发送给于某,于某再将试题及答案通过作弊设备发送给签协议的这些考生。
考试作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干扰教育教学的正常活动,人们为了更好的实现自我价值,展现自身实力,纷纷参加各种考试,渴望能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以达到能者上,庸者下的上升空间,组织考试作弊、非法提供试题、答案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营造出一种不公平的竞争氛围。建华区法院还将严厉打击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行为,努力使广大考生“考在阳光下,赢在行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