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对审判工作的管理水平,建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析制度。1月4日,召开了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析会,将2010年市中级法院的19起发改案件作为案件质量监督的重点,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集中评议,通过这种方式,旨在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在评析中,首先由原案件承办人对一审判决发表自己的理由和意见,并宣读市中院的发回重审裁定和改判判决书。随后,由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对照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理由,对一审案件存在的疑点和问题,进行逐一的质询和评析,认定导致案件被发回、改判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然后,由院审判监督庭根据评析意见写出具体的处理报告,并纳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全员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逐一的质询和评析,使承办案件的法官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加强了对上级法院裁判文书的学习。使原承办人进一步明白了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的原因,加深了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裁定和改判判决书的理解,纠正了原承办人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裁定或改判判决,不去进行仔细研究和学习的缺陷;二是提高了审判人员的素质。通过质询和评析,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和举一反三的效果,不仅使审判人员学习了有关的法律业务知识,也推动了全院干警学业务、比技能活动的开展;三是提高了审判质量。通过质询和评析,既指出了具体案件中存在的不足,又提出了全院今后审判工作努力的方向和重点,起到了规范和促进审判工作开展的效果;四是规范了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这一形式的实施,找出了一条较为科学和规范的审判工作管理、监督途径,加强了院党组和院审判委员会对全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推动了全院审判工作管理模式的改革;五是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评析不仅指出了案件在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且对文书格式、理由阐述、逻辑推理、谋篇措辞等细节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裁判文书在撰写方法上的明确要求,促进了全院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