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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解决官民纠纷

  发布时间:2017-11-22 15:24:24


    自从新的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明确了诉讼案件的基本功能:1.解决行政争议;2.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如何正确处理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三者的关系,快捷、高效、公正地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心得体会如下:

    行政诉讼案件多年来存在上诉率高、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没有充分发挥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对一些起诉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等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在审理中可以侧重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原告的合理诉求敦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官民纠纷,有利于案结事了。对一些起诉公安机关不服治安行政拘留案件,该类案件通常涉及第三人,可以解决民事争议为突破口,与公安机关一起化解原告与第三人之间民事纠纷,从源头上解决官民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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