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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法院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今日开庭

  发布时间:2017-07-18 15:56:28



    7月18日上午,在建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某诉被告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齐齐哈尔市建华公安分局治安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副局长邹玉祥、齐齐哈尔市建华公安分局副局长付景双作为该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建华区法院首次审理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一审行政案件。

    为更好地破解以往行政诉讼中“民告官,不见官”的难题,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今年4月19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负责人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工作的负责人之一应当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合议庭听取了当事双方的诉请和答辩,组织双方进行全面的法庭调查,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后,并组织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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