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是做学问、搞科研、培养人才的地方。一个大学培养出了多少个科学家、多少个高层领导者,研究发明了多少项领先于世界的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这才是一个大学的立足根本和值得骄傲的地方。而绝不是一个大学是正厅级还是副部级,学校里有多少个正处级的教授、副处级讲师。但是在当前整个社会都行政化的情况下,行政级别有很多实实在在的权力和利益。大学校长要是没有行政级别,到哪办事都不好使,没人理,就连开会都坐到后排。难怪前些年就连庙里的和尚也要弄个正处级、副处级的。可见“官本位”情结的“深入人心”,根深蒂固。也可见管理体制改革之难。
由此想到,我们的法院也应该去行政化。法院就是的国家的审判机关,至多按审级分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没有必要分什么正科级、正处级的;法官也是一样,最多有法官、高级法官、大法官之分,干吗还要整个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审判员呢。但是不行,目前,要是没有行政职级,法院没地位、法官没待遇。所以,就连全国模范法官、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都在今年全国人大会上呼吁,提高基层法院法官的行政职级待遇。
最近,深圳市把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设立了独立的退出机制和晋升系统,解决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其实,我们法院早就把人员分成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四个系列,只要是严格规范,认真管理,法院去行政化问题不难解决,一些长期困扰法院队伍建设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