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看过一幅漫画:画面上两个女人,一个是妈妈,一个是老师。妈妈那颗大大的心里面画着一个小孩;老师也有颗大大的心,心里画着密密麻麻的一群小孩。此画的寓意十分明显,妈妈有爱,爱的是自己的子女;老师有爱,爱的是所有的学生。
有爱才有情,情因爱而生。世上有了母爱,才有了母子情、母女情;有了师爱,才有了师生情。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法官陈燕萍工作方法最突出、最鲜明的一点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一个“情”字。“情法辉映,曲直可鉴”是对陈燕萍工作方法的高度概括和准确评价。
陈燕萍对人民群众的情,缘于她心中装有千千万万人民群众,胸怀对人民群众深深的热爱。她始终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办案的评判标准。
正因为如此,她才能主动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基层法庭工作,一干就是十四年,把最美好、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审判事业,奉献给了深爱着的人民群众;她才能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协调解决群众困难,消除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最大可能地调解每一件案件,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她才能以特有的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法、理、情之间寻找结合点,准确切入案件,对症下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她才能关爱百姓,鼓励、教育、帮助那些失去生活信心的当事人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她才能千方百计感召那些不孝之子,唤醒他们的良知,为许多老人重新找到生活的着落;她才能成为许多身处逆境的当事人的依靠和信赖。
也正因为如此,人民群众才能把她当成自家的“好姑娘”、“好儿女”、“好姐妹”、“好阿姨”、“好妈妈”。
陈燕萍对人民群众的情,还缘于她心中装有党的嘱托,胸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陈燕萍和我们大多数基层法院的法官一样,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她也是从法院业余大学、法律函授本科一路走来。但是,陈燕萍具有极强的学习精神。她为了适应新时期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的需要,在床头边、办公桌上、皮包里到处都放有法律法规、案例选集等读本,随时翻看学习。她随身总是带着个笔记本,随时把办案的感受、同事的经验、群众的意见记下来,反复琢磨提炼,总结经验。她不但精通法律知识,还在审判实践中用心去感知,用心去办案,真心贴近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深入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注重释法析理,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真情化解纠纷,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十多年来,陈燕萍审理的3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案件总调解率达74%,婚姻家庭案件调解率达90%左右,最大化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老百姓也从陈燕萍审理的案件中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相比之下,我们的一些法官缺少的正是对人民群众的爱心,以及由此产生的感情。这也就是我们与陈燕萍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