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跨步发展和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有关公平正义的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不断增多,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保障人民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如何当好最后这道防线的“守门员”,加强法官司法作风建设是关键,为此我院党组以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等项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新途径,干警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明显提升,公正司法的办案质效稳步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成效。
一、加强法官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法官从事的是神圣的正义事业,法官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活动中掌握着正义的尺度,法官的作风是否能满足其所从事的正义事业需要,与社会公平正义攸关,与司法的形象攸关,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实现攸关。加强法官作风建设是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是树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形象、确立司法权威的客观需要,是司法工作对其从业者本质的内在要求。
二、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几年来,我院法官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在个别干警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干警存在服务水平不高,特权思想较重。工作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存在衙门作风; 缺乏工作热情,责任心不够强,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等问题。个别审判人员仍未完全树立程序正义、程序优先的观念,存在着只要案件实体不出现问题,做到案结事了,至于程序是否规范并不重要的错误思想等。
法院队伍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上,由于个别干警缺乏理想信念、敬业精神,党性锻炼和理论学习不够,工作作风不实,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部分法官司法理念滞后,审判工作价值取向单一,就案办案,不能充分有效的发挥法律在平衡社会利益和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客观上,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多种思想文化、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互相碰撞,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干警自身素质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同时,队伍管理不能完全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与完善,不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党支部凝聚力减弱,党建活动缺乏创新,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所放松,导致党员的组织意识、集体意识淡化。
三、加强法官队伍作风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培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敬业奉献等精神,把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和“执行难”等各种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行和谐司法,高度关注民生,积极追求和谐的司法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学识文化建设,提升法官整体素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强化以党建带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加强教育和培训。一要通过搭建学习平台,建立图书室、阅览室、电脑室,在局域网上发布学习信息、学习资料并推荐相关法律书籍,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二要搭建研讨平台,大力营造良好的研讨氛围,促进干警调研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三要搭建交流平台,用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四要搭建岗位技能竞赛平台,通过举办庭审示范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审判、调解、执行等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法官的司法技能,逐步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法官队伍。
(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升法官形象。以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为载体,组织干警开展警示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学习发生在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案例,实行案例警廉,教育、提醒广大干警廉洁执法,司法为民。同时,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教育干警自觉约束自己,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忠于职守的理念,塑造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努力做到公道正派、举止文明、态度公允、行为规范,促进法官建立起有效的自律机制,不断提升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
(四)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法官队伍。以构建长效机制为载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作风要求贯穿于工作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之中,明确各个岗位的作风要求。将法官作风和评先评优、提职晋升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以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在实施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细则,制定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形成人本管理、以德治院的制度文化,着力实现理性管理、柔性管理和长效管理,形成干警从被动服从到自觉遵守的无痕化管理。
(五)培养积极向上心态,激活队伍整体合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强化敢于争先、勇于争先、善于争先的意识,推进法院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全体干警处处作表率、人人是先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坚持“从优待警”,增强干警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充分挖掘每名干警的潜能,切实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促进优良审判作风的养成,让司法工作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