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华区法院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被告人辛某进行宣判,判处罚金2000元。未成年被告人辛某,16岁,家境较为富裕,在庭审过程中,辛某声称自己并不缺钱,只是母亲离婚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犯罪是为了“报复” 母亲。承办法官在得知辛某的犯罪心理和行为动机后,及时对辛某进行了心理疏导,使辛某感受母亲从小照顾养育他的艰辛,让辛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社会、家庭造成的伤害。这是建华区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里疏导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 建华区法院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新方法,引入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干预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建立“亲属会议制度”,邀请社会威望较高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参与家事纠纷调处、心理疏导,采取“温暖感化”、“耐心说教”、“亲情关爱”、“前途指导”等方式,开展以“庭前启发、庭中感化、判后释法”为内容的全程法庭教育工作,让失足青少年感受司法温馨。同步开展法治体验教育活动,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法院,讲解司法标识、法院机构设置,观摩法庭、旁听庭审、邀请教师、家长进行座谈交流等,使青少年树立崇尚法治、遵纪守法的意识。
2015年以来,建华区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690件,其中青少年犯罪案件15件,占比2.17%,同比减少73%,判处的未成年罪犯无一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