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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与使命同行

  发布时间:2012-02-22 16:04:56


又是一年金色的秋天, 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13亿中华儿女的心中,都洋溢着无比幸福的喜悦,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迎来了62周岁的华诞。62年来的风雨历程,中华儿女感慨万千;62年来不断的发展壮大,令全世界都刮目相看。国家的强大、经济的繁荣、科技的发展、社会的安宁无一不与法治密切相关。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手段。今日朝气蓬勃的中国,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向。

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如果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法的核心价值,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也是人民法官的精神灵魂和道德良心,任何外界诱惑和压力都不能动摇和改变!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前段时间频频出现的交通肇事案件就将司法公正推到了风口浪尖,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纷争的终极裁决者,当我们以法官的身份坐在庄严的审判席上时,我们所代表的已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我们代表的是正义的化身,社会的良心。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崇高的使命。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仰望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凸显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当红颜变成白发,当年雄姿英发的身影现在已经变得步履蹒跚。一代又一代的法官不约而同的传递着公平与正义的接力棒,为我们伟大的祖国保驾护航,为我们社会的和谐构筑牢固的法治防线。让我们勇敢的踏过沿途道路上的荆棘,笑着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艰难,让生命与使命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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