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建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拒执案件,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迁出、司法拍卖,并对拒执被执行人司法拘留。
案件来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吴某、陈某(二人原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建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吴某、陈某偿还王某欠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309,445.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陈某拒绝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吴某名下共有三处房产,法院依法向吴某送达财产报告令,但吴某始终未向法院提交财产情况,也无自动履行还款意向,拒不执行判决。建华区法院经研究决定,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吴某名下位于建华区天增小区的一处房产进行依法查封拍卖,并向被申请人吴某、陈某送达了查封公告,责令该房产内的居住人在12日内自动迁出。
在接到法院查封公告后,吴某、陈某仍拒绝迁出,又找来家属一同抵抗法院执行工作,用语言辱骂威胁法院工作人员,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使执行工作一度处于紧张状态,难以开展。因此,建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对陈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
针对吴某、陈某拒不执行行为,建华法院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强制迁出计划,全院协力配合执行局强制迁出涉案房屋。
执行当日,建华区法院执行人员10余人准时到达涉案房屋外围,法警迅速在房屋周围拉起警戒线并疏导附近群众。执行干警进入房屋,劝慰不配合执行的吴某家属,其余干警与公证处工作人员清点屋内物品。
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劝解与训导,吴某家属意识到拒不执行已无任何意义,主动收纳屋内物品,并协助搬家公司搬运物品。该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完成。
此次执行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对拒执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此次执行工作是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又一成果,对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也为今后打击拒执行为树立了新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