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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群众心中的好人

学习陈燕萍事迹有感

  发布时间:2012-02-22 14:22:45


新年伊始,透过新闻媒体的集中报道,基层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又一次传遍神州大地,感动了无数人。

陈燕萍被誉为“真情为百姓、公正建和谐的基层好法官”。她官职很低,只是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的副庭长,却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2007年以来中央主要媒体已经两次对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她还被选举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工作平凡,每天处理琐碎的乡间民事纠纷,却有着骄人的业绩,在14年的法庭工作中共审理3000多件案件,年均结案超200件,调解率近70%,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投诉,无一引发上访,是公认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她热爱家庭,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却甘愿舍小我、为大我,主动要求到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基层人民法庭工作,7年来坚持关爱一名患病未成年当事人。她荣誉无数,包括“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等多项国字号奖章,却只有一项荣誉最能够让她感动社会,那就是人民群众称赞“陈燕萍是个好人”。

陈燕萍在乡村里书写着她的好人答卷,写出了她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写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写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最好教材。

陈燕萍的经典话语令人难忘:

“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一个人一生也许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让老百姓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扎根基层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认可,是我至高无上的光荣。”

“我最怕的是老百姓不信任。”

“办案,用心、用情、多动脑筋就能办好。”

“我是作为所有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的优秀法官群体的代表接受荣誉的,荣誉代表过去,我们将会更加努力,踏踏实实工作,公正无私办案。”

一、对陈燕萍先进事迹的领悟

好人意味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当好基层法官,就要有一颗爱民之心。”这是陈燕萍法官生涯的最大体会,其实也是做一名合格法官的根本前提。爱民,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之盾;爱民是能动司法的动力之源;爱民,是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信念之基。没有大爱之心,就不会有主动调查事实、查明真相的“多事”,就不会有综合运用调和判的艰难,因为这一切都要付出巨大的耐心和艰辛。没有大爱之心,就不会设身处地为老百姓、为当事人着想,体会他们的酸甜苦辣,为他们排忧解难。没有大爱之心,人民群众体会到的就只能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好人意味着崇高的职业追求。从宋鱼水的“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到陈燕萍的“案结事了人和”、“让当事人信服,而不是屈服”,基层法官不懈地共同诠释着一个大写的“服”字,道出了人民群众心中的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为了做到这一点,陈燕萍探索了一套“绝招”:平等待人、真情感化、尊重习俗、群众语言、威严刚正。平等待人,就是不摆官样,始终保持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倾听、贴心的话语,让当事人感到亲切、恢复理性。真情感化,就是要唤醒离婚案件里的旧情、赡养案件里的亲情、邻里纠纷里的乡情、欠款纠纷里的友情、交通事故里的同情,要用法官妥善处理纠纷的诚意,以及对当事人的充分尊重,打动当事人。尊重习俗,就是要到当地调查走访,了解风俗习惯,和当事人双方充分沟通,找到化解矛盾最有效的办法。群众语言,就是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调查事实,用群众明白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威严刚正,就是关键时刻要大义凛然地维护法律尊严、道德底线,不拿原则做交易,不视真情为软弱,不让正义受侵犯。

好人意味着高尚的职业品质。清廉,是陈燕萍的本色。21年的法官生涯,陈燕萍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提起陈燕萍,当事人都会异口同声地说:“这个人,硬气!”清廉,其实也是法官的底线。毋需多言,没有清廉如水,就不会执法如山。

王胜俊指出,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榜样。她甘当平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能动司法,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谱写了当代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壮丽之歌。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生动教材,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

 二、对坚持“司法为民”的思考

“司法为民”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实践中运用较多,从广义来讲,它包括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所有工作;从狭义上来讲,主要包括民意沟通工作、便民服务工作、司法救助工作以及其他有利于审判公开、透明、便捷的工作。这里从狭义角度来谈。基层人民法院面对的案件纠纷当事人就是最普通的群众,绝大多数当事人对专业的法律并不太了解,对威严的法官保持有敬畏感,做好司法为民工作,有利于拉近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建立人民群众和法院的深厚感情,实现司法环境的和谐。

(一)全面提高窗口服务的人性化

基层人民法院的窗口服务,一般包括立案接待窗口和信访接待窗口。全面提高窗口服务的人性化,就是要从人和物两个方面来考虑:以人的角度,必须进一步培育“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新型法院机关作风,重点培养提高立案接待、信访接待人员的素质,要求做到礼貌待人、认真对事、有理有节;从物的角度,就应当周全考虑各类当事人的需求,加大便民利民设施和其他体现人文关怀的设施的投入,切实营造和谐司法氛围。

(二)注重便民利民长效机制的建设

司法为民不仅仅是做好窗口服务,还要在审判执行各环节真诚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花一分钱、少费一份心、少跑一次腿;在立案环节,对困难群众试行诉讼费缓减免,对当事人多进行诉讼指导,让他们多减少诉讼失误;在审判环节,尽可能多进行法律释明,尽可能耐心细致为当事人考虑,特别是民商事审判,应尽可能全方位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提供利弊分析,加大调解力度,结案后,还应加大判后答疑力度;在执行环节,应当周全考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尽可能实现双方和谐;对于特殊困难群体,还应当建立绿色维权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尽可能快地兑现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等等。

(三)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

构建基层和谐司法,人民群众与基层人民法院之间的互动交流非常关键,对此,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着重提出要“健全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长效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构建院长接访、立案走访、信访案件回访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接访等机制,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和判后释疑工作;二是注重审判公开机制建设,加大庭审公开、判决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贴近司法、信任司法;三是拓宽沟通监督渠道,比如搭建院长“四公开”信息平台,公开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电话、信箱和其他联系方式,发放廉政监督卡,聘请廉政监督员和廉政监察员等,让人民群众直接向法院反映意见、提供建议。

 

责任编辑: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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