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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法院规范电子签章的管理使用

  发布时间:2016-08-19 11:06:00


    建华区法院自2014年年末正式启用电子签章系统以来,充分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助推审判工作提质提速方面发挥的显著作用。为进一步保证电子签章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近期建华法院结合应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修订完善了《建华区法院电子签章使用规定》。

    规定重申了签章的使用范围,明确了电子签章的签署流程与实物印章的加盖流程要一致;需要审批的法律文书,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流程通过审批后,由院在编正式干警负责签章;签章的整个过程要在电子摄像仪下进行等操作规程。院办公室将适时对电子印章使用情况及安全状况进行审查,严禁超出本规定适用范围使用电子印章,对私自启用签章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电子签章的清晰度高、防伪性强,节省了工作时间,提高了法律公文的严肃性和正规性,使得建华法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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