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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贼不知悔改 八年间屡次获刑

  发布时间:2016-08-09 09:21:15


    每天的黎明时分,是大多数人熟睡的时候,而“80后”女贼董婧(化名),恰好利用这个时间段实施盗窃。

    去年5月中旬的一天早晨,当时天正下着雨。一个身高不足1.6米,体形纤弱的长发女人来到建华区某饭店门前。她发现,店家仅用一个链锁锁门。她轻轻一推,门便错开很大一条缝,试着把头先伸进去,再侧着整个身子轻轻挤进店内。她躲藏在一旁,倾听了片刻,发现没人察觉她进店,便直奔收银台。她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螺丝刀,十分熟练地快速撬开收银台抽屉的锁鼻,把里面的现金全部收入自己的背包内。随后,又把一条“玉溪”烟、八盒“大云”烟装进背包。然后,悄无声息又从店门轻轻挤了出来。整个盗窃过程,仅仅只用了几分钟。当饭店老板从早市买菜回来并发现店内被盗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被盗现金近2万元。

    同年7月,这个女贼早上4:30左右出又现在了建华区某小区一家饭店门前。她围着饭店前后转了一圈,发现厨房后窗户比较容易下手。于是,从厨房后窗户轻轻跳入店内。拿出螺丝刀,非常麻利地把收银台撬开。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喜万分,百元大钞多达5困,另外还,有一些散钱,合计金额5.2万多元。她飞快把钱全部装入背包后,又从厨房窗户轻轻跳出来。这一次,她被监控录像十分清晰地录下了全部盗窃过程,仅仅过了三天,她就被警方抓获。

    董婧,时年34岁,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无固定住所,户籍所在地龙江县。早在2008年,董婧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两年后,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不久,再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屡次获刑,不仅屡教不改,而且越来胆越大,越来越狡猾。

    近日,建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董婧盗窃一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董婧盗窃数额为7.1751万元,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董婧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董婧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董婧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责任编辑:任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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