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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高空作业二人死亡 无资质承包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2-22 09:54:01


    无高处作业承包资质,却铤而走险,承包建筑工地安装起重机设备,并雇佣无高空作业证人员违反操作流程高空作业,致使两人从起重机摔下身亡。1222日,建华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李保柱、卢金良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0430日,李保柱在无高处作业承包资质的前提下,承包建华区某建设工地进行安装塔式起重机工程。安装时,李保柱未到现场,也没有提供任何安全防护设备。当日下午15时许,卢金良、牟军、孙伟违反操作流程,在高空更换塔式起重机长拉杆,致使牟军、孙伟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证实牟军、孙伟因高空坠落导致颈椎骨折,颈髓离断而死亡。

  建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保柱组织人员,在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安装塔式起重机,被告人卢金良在安装过程中违反操作流程,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应予惩处。李保柱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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