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穿着橘黄色马夹的孙婧走进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时,现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她。今年已经50岁的孙婧坐在被告席上,始终不愿抬头。但记者从侧面仍能看到她一脸的疲惫。
法庭上,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
孙婧原来自己开办了一家幼儿园。平日里,她带着孩子们上课、做游戏,过着平静的生活。可是看着别人开的幼儿园孩子越来越多,孙婧也想将自家的幼儿园扩大经营。想扩大经营,首先必须解决资金问题。
2003年,全国开始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孙婧开始打起主意。当年9月23日,孙婧伪造了某部门公章、名章,又找到在某局工作的朋友小莉为其担保,使用伪造的贷款手续,从一家银行财信支行骗取贷款1万元。
1万元很快就花光了,孙婧又骗得了为其打工的小芝的身份证,冒用小芝的名义,由朋友担保,继续使用伪造的贷款手续,从那家银行财信支行骗取贷款2万元。
3万元贷款如此轻松就到手了,孙婧更加往这方面用心思了。2004年3月10日,孙婧冒用他人名义骗取贷款2万元;6月25日,骗取贷款3万元;8月9日,骗取贷款2万元。先后5次,孙婧用伪造的4枚印章,贷款诈骗犯罪5起,骗取贷款共计10万元。
光是通过银行贷款来弄钱,孙婧嫌麻烦,2003年8月11日,她用自家房照作抵押,向朋友小颖“借”了2万元钱。
用房照借钱,这是孙婧琢磨出来的新的“来钱道儿”。2005年1月4日,她找人制造了假的房屋所有权证,以此作抵押,从朋友那儿“借”来2万元;2月28日,孙婧又故技重演,用假房照作抵押,从别的朋友手中“借”3万元。
当孙婧想起自己的真房照还押在小颖手里时,便琢磨着怎样才能把真房照取回来。2005年5月8日,孙婧给小颖打电话,说自己有急事需要用一下房照,用过之后马上给她送回去。然后,孙婧用另一本假房照换回了自己的真房照,并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家房屋卖掉,逃离齐市。
被骗的人到公安机关报了案,2008年7月15日,警方开始对孙婧网上通缉。今年4月26日,孙婧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大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当法官问及“骗来的钱是如何处理的”,孙婧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说,当时自己只是想把幼儿园办大,那些钱大多用来增加幼儿园设施,又买了车。
庭审结束了,当孙婧走出法庭时,并没有回头看旁听席上的家人,也许此时她的心中,已被悔恨所填满。这17万元,没给她带来事业的成功,却会让她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