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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人身意外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重合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6-05-31 14:50:01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赔偿权利人对于侵权的第三人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而第三人侵权赔偿、工伤赔偿和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赔偿机制目前在法律上是并行不悖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受害人可以得到多重赔偿。其中,商业保险系机动车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抵减其赔偿总额。2006年第8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了上海二中院终审的杨文伟诉二十冶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肯定了第三人侵权下,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各自独立存在,受害人可以同时获赔。另外,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一人多保”、“一车多保”,如何理解和处理此类纠纷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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