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党史学习教育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法治中国行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预决算公开专栏

 

合格的中介机构该有哪“两证”?有效证件应当挂在哪里?

发布时间:2016-04-20 13:47:38


合格的中介机构应当有“两证”,也就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以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此外,中介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还必须有《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合格中介机构的有效证件应当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同时还要张贴全部执业经纪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如果没有在要求的地方悬挂,则很有可能存在问题,委托人就一定要小心了。为了防止中介机构造假,一定要坚持查看“两证”原件,最好把注册号记下来,以防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和中介机构合作,就一定要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此外,还要检查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按照法律要求办理正规手续,如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等。

责任编辑:郑艳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