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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4-18 14:45:05


    35岁的常富贵,有一个温暖的家和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但他却并不珍惜。不久前,常富贵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人常富贵在去年1月,在某黄色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在该网站上大量发布、传播淫秽录像和淫秽小说。仅仅一个月时间,常富贵就成为该网站论坛小说版版主,此后,他每天继续发布七八篇帖子。案发时,常富贵已在该黄色网站上公开发布了近百部淫秽电影,总点击率近十万次。

    审理该案的建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富贵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录像资料和淫秽小说,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常富贵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交纳罚金,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付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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