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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应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发布时间:2016-04-05 10:18:51


上诉人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送达的交纳上诉费通知后7日内向第二审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人在7日内未预交,又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或者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不预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将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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