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以为很聪明,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了大量现金后,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殊不知,到头来新账老账一起算。当他看到法院的判决书时,他才深深地感到:无论过了多久,都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某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发现,持卡人文钊(化名,32岁)自2012年6月8日在该行办理了信用卡之后,多次透支。截止2013年11月6日,已累计透支人民币本金达13930元。虽经银行多次催缴,文钊也未还清欠款,之后,文钊干脆改变联系方式,故意逃避银行催收欠款。无奈之下,银行报警,可经过一番查找后,却在监狱里找到了文钊的下落。
原来,文钊早在2013年7月初就因在其他银行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文钊被从监狱押解回齐后,对恶意透支该银行信用卡人民币13930元一事供认不讳,审理此案的建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文钊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文钊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文钊是在原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法院应对新罪做出判决,并与前罪数罪并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