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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审判阶段回避的启动?

发布时间:2016-03-04 10:23:03


      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就审判人员的回避而言,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的,自己应当主动要求退出审判活动。审判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由院长决定。如果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审判人员没有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审判人员实施不正当行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回避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此外,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应当决定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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