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积谷防饥,我市一对父子却因赡养费对簿公堂。昨日,在法官耐心调解下,父子俩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近日,我市市民孙某来到建华区人民法院 “状告”自己的儿子,要求其支付2014年的赡养费用。原来,早年孙某的妻子就过世了,自己独立抚养儿子长大,望子成龙心切,管教儿子十分严苛,让儿子产生了逆反报复心理。后期又因房产赠与问题与儿子的矛盾更加恶化,两人逐渐不再来往。
现在,已经60多岁的孙某觉得自己身体不好,无法外出打工,便提出让儿子赡养,却遭到拒绝。后经多方调解,与儿子勉强达成赡养协议。谁知协议履行仅一年,按照协议,孙某儿子本应于2013年11月底交付2014年的赡养费用,但等了大半年,孙某见儿子仍没有给赡养费的意思,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儿子履行协议,此时,父子之间的怨恨也进一步升级。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法官根据《婚姻家庭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孙某的某些做法虽有不妥,但并不妨碍孙某的儿子对其尽赡养义务,接着从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以及二十四孝等讲起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又结合孙某儿子自己做父亲的切身感受谈到做父亲养育子女的艰辛。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孙某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表示自己就是与父亲置气,心底里还是愿意赡养父亲,并一次性预先支付了孙某三年的赡养费。孙某其实也不缺钱,他最希望的还是儿子能常回家看看,通过法院的悉心调解,孙某父子结开了多年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