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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多年无房照 法院调解帮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4-12-04 14:31:20


    开发商、承包商、建筑商层层转包,互相推诿,导致一户居民购房后十九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当事人终于如愿与偿。

    居民赵大伯今年64岁,1995年购买了我市某小区内的一套住房,想着全家人终于可以从平房搬进新楼,赵大伯心里那个美啊,可谁曾想这套房子却让赵大伯揪心了19年,原来,赵大伯所购买的这套房子是由当时一家地产开发公司转包给另一家建筑公司建造的,建成后这套房子又被用来顶工程款顶给了福建的一家建筑单位,赵大伯是从包工头手里买的房,手中只有包工头和福建这家公司出具的收据,并没有在建设局备案的小区开发商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和收据,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赵大伯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公司和建筑商公司,但是这两家公司却互相扯皮、推诿,谁都不愿帮助赵大伯办理房产证,就这样在推来推去中,19年过去了。

    由于房子的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赵大伯一家面临了种种困难,儿子做生意资金不够,想用房子做抵押但无房照办不了贷款,明明是学区房,又因没有房产证,落不了户口,小孙子的入学也成了一大难题。就连想把房子租出去也因为没有房产证而无人肯租,就更别提把房子卖出去了。陈老伯是苦不堪言。现如今过去      这么多年,两家公司均已改名为其他公司,更是没有人来管赵大伯的事。

    无奈下,陈大伯听从了家人的意见,求助于建华区人民法院,经过法院的民事调解,开发公司和建筑公司答应在十天内帮助陈大伯解决房屋产权证的办理问题。

    虽然困扰赵大伯多年的心病终于祛除了,但是与赵大伯拥有相同经历的业主却大有人在,负责调解此案的法官,建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庭长赵凤朝认为,在九十年代期间,我市小区住宅楼开发层层转包的情况十分严重,留下了很多的疑难杂症无法解除,因长时间没有拿到房产证而引起的官司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在上演着。这已成为一个社会现象。开发商用房子充当工程款导致购买者购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除了会给购房者带来上学难、就业难、户口不能迁移、不能抵押、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一系列的现实问题之外,也给购房者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

逝者不可追,往者犹可鉴。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除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外,法官还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购房时,要看出售方是否具有对整栋楼的总产权证,这是日后能否办理房产证的关键。第二,购房者在与出售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同时签订违约责任书,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并说明代办方在超出办证期限后应该怎么赔偿。第三,如果出售方具有总产权证,购房者最好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以避免由出售方代办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第四,因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凭购房合同提前到房管部门进行房屋预告登记,确定自己对房屋的产权,防止因没无房产证造成的“一房两卖”问题发生。

责任编辑:付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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