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建华区法院贯彻实施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情况,接受了省人大内司委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指导。
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福、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侯树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温晓丽一行10人组成的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及中院部分领导陪同下,实地检查了建华法院《民诉法》实施情况 。建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永涛同志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开展情况,司法文书公开情况,民事诉讼法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对策,下步工作措施等方面向检查组做了详细汇报。听取汇报的与会领导对建华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针对具体工作如诉前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及信访工作等进行了详细了解。
执法检查组还仔细审阅了建华法院2013年以来的部分民商事、执行及审监案件的结案卷宗,现场就相关问题给予业务指导,建华法院审判人员利用这次难得的业务交流机会,向检查组成员、省高院的刘生亮法官请教了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刘生亮法官从法学理论角度并结合司法实践予以详细地解答,道理说的明白透彻,开阔了办案思路,让现场的审判人员受益匪浅。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建华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部分审判员进行了座谈,了解了审判实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大家对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对与会人员的踊跃发言给予了积极肯定,并提供了一些可行性的反馈意见。检查组认为建华法院能够严格执行《民诉法》,依法维护程序公正,保障当事人诉权,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福对建华法院近年来在审判管理、执行工作、司法公开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对建华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范永涛院长代表院党组对省市领导对基层法院的关怀、支持、理解表示由衷的感谢。认为这次检查对建华法院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诉法》将起到很大的推进和促进作用。下一步,建华法院要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推动审执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